在前面的一些文章中,如 《出版社怎么讨论选题》、《出书合同怎么签》、《出版社怎么排版》,讲到了出书流程中的选题讨论、合同签订和书稿排版的一些相关知识。今天讲一下出版社编辑一般是怎么审稿的,也就是出版社的三审程序是怎么样的。
按照国家出版规定,书稿在出版社的加工过程要有三审三校的程序。三审,即是初审,复审,和终审。三校就是三次校对过程了。初审是由书稿的责任编辑完成,对书稿进行全面的审读和加工修改。复审由编辑室主任或编辑室主任安排的人完成。终审原则上是由总编辑或总编安排的人完成。这些当然在各个出版社的具体实践中会各有不同。有的出版社,编辑加工都外包了,我就搞不清楚其三审三校具体是怎么做的。有的出版社有专门的文字编辑室,负责书稿的编辑加工和校对工作。浙江大学出版社也有文编室,主要人员都是新招的年轻编辑。但各个具体编辑室的编辑也还是看书稿的,也就是兼做策划和编辑加工,只是将一部分书稿交给了文编室完成。
初审是三审中最主要的,因为出版社一般是采用责任编辑负责制,每本书的责任编辑要负责这本书的全部的相关事宜。所以他对书稿的审读和加工是最主要的,他的态度和水平决定了书稿的编辑加工效果。有责任心的编辑会从书稿的内容到具体文字修改都做得很仔细,而不负责的编辑可能连基本的校对都未必做得好,很可能就是按照作者提供的原稿排版后稍作改动即作印刷了。这就没有起到一个编辑应该起的作用。
复审和终审则是一种附加的把关的性质,也就是另外找两个水平还好的编辑帮忙再对书稿把把关,看看还有没有大的问题,提点意见之类。一般不期望复终审对书稿的修改起多少重要作用。
总的说来,书稿质量好坏首先还是作者的水平和态度决定的,这是最根本的。但责任编辑的水平和态度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。人们常说,编辑是为他人做嫁衣的工作,编辑的努力,就是为了使作者写的书变得更好。